第 211 号科目  应付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

二、应付上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本级工会确认工会拨缴经费时,按照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   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   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 “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 二)实际上缴工会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应缴上级但尚未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