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2 号科目  拨缴经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拨缴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拨缴经费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拨缴经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采用自主拨缴方式收缴工会经费的:

收到工会经费,按照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 “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年末,存在应收未收的拨缴经费收入的,按照下级工会经费收缴

报告表中的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 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 二)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工会经费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工会经费,按实 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 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 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的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 拨的工会经费,按照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 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 “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年末,存在应收未收的拨缴经费收入的,按照上级工会经费转拨 通知中的金额,借记 “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科目, 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 “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转入 工会资金结转,借记本科目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工会资 金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 金收入转入工会资金结余,借记本科目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 “工会资金结余——本年收支结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