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应收未收的下级工会应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
二、应收下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年末,根据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借记 本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 “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 “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 二)收到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县级以上工会应收未收的下级工会应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