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 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
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拨缴经费, 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工会有受托代管资金业务的,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 “代管经费”明细科目,核算工会受托代管的银行存款。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 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 “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 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工会拨缴经费和其他相关收入,按 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确认收入的金额,贷记“拨 缴经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 收入”等科目,按照应付上下级工会的金额,贷记“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项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 借记“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科目。
(五)收到受托代管的银行存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本科目(代管经费),贷记“代管经费”科目;支付受托代管的银行 存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代管经费”科目,贷记本科目(代管经费)。
四、工会发生外币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
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 “职工活动支出” 、 “维权支出”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的外币账户;同时,借记 “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 “资产基金”科目。
(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 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收入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银行存款账户按照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 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 “其他支出”科目。
五、各级工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 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 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定期与银行对账, 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当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