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4 号科目  维权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护、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和其他维权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50401 劳动关系协调支出:核算工会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50402 劳动保护支出:核算工会用于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 病防治活动、加强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 维护等以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的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

50403 法律援助支出:核算工会用于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50404 困难职工帮扶支出:核算工会用于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50405 送温暖支出:核算工会用于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50406 其他维权支出:核算工会用于补助职工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三、维权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发生维权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支出的款项中有形成库存物品等资产的,应当同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 “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 “资产基金”科目。

( 二)县级以上工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专用基金”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转入 财政拨款结转,借记“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贷记 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工会资金专项资金支出转入工会资金结转,借记“工会资金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工会资金非专项资金支出转入工会资金结余,借记 “工会资金结余——本年收支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