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 一)本表反映工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 况。工会至少应当编制月度、年度资产负债表,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季度、半年度资产负债表。
( 二)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期末余额”栏改为“年末余额”栏。
(三)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应当根据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年末余额”栏内各对应项目数字填列。
(四)本表 “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资产类项目。
(1) “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 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期末尚 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金额。本项目仅在中期报表中列示,年 度报表中不列示。本项目应当根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期末财政应 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应收上级经费”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转拨(或拨付)的工会拨缴经费及补助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上级经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应收下级经费”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期末应收未收 的下级工会应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下级经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 “库存物品”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存储的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 “库存物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工会期末流动资产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 “货币资金”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中 期报表]、 “财政应返还额度” 、 “应收上级经费” 、 “应收下级经费”、 “其他应收款”和 “库存物品”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9) “投资”项目,反映工会期末持有的投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工会期末所有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 “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 “ 固定资产原值”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固定资产的原值。本项目应当根据 “ 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固定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本 项目应当根据“ 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 “无形资产原值”项目,反映工会期末无形资产的原值。本项目应当根据 “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累计摊销”项目,反映工会期末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无形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工会期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 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已经支出,但应由 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支出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尚未处理完毕的 各种资产的净损失或净溢余。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 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 “-”号填列。
(15)“资产总计”项目,反映工会期末资产的合计数。本项目 应当根据本表中“流动资产合计”、 “投资”、 “在建工程”、 “ 固 定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净值”、 “长期待摊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负债类项目。
(1)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期末按有关规 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 “应付上级经费”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应缴未缴上级的工 会拨缴经费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上级经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应付下级经费”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期末应付未付下级的转拨(或拨付)工会拨缴经费及补助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下级经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 及暂收款项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代管经费”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受托代管的其他组织的资金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代管经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负债合计”项目,反映工会期末负债的合计数。本项目 应当根据本表中“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上级经费”、 “应付下级经费” 、 “其他应付款”和 “代管经费”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净资产类项目。
(1) “资产基金”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库存物品、投资、在建 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 “资产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 “专用基金”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期末累计提取但尚 未使用的专用基金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工会资金结转”项目,反映工会累计滚存的除财政拨款 外的工会经费结转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工会资金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工会资金结余”项目,反映工会累计滚存的除财政拨款 外的工会经费结余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工会资金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财政拨款结转”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累计滚存的财 政拨款结转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财政拨款结余”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累计滚存的财 政拨款结余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项目,反映县级以上工会累计滚存 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 “净资产合计”项目,反映工会期末净资产合计数。本项 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资产基金”、“专用基金”、“工会资金结转”、 “工会资金结余”、 “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9)“负债与净资产总计”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负债合计”和 “净资产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