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存货”、“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四)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