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其他货币资金

文章目录
科目属性: 流动资产 余额方向: 借方
明细科目:
1021.01 外埠存款 1021.02 银行本票存款
1021.03 银行汇票存款 1021.04 信用卡存款
基本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异地开立银行账户,将款项委托本地银行汇往异地开立账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本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按照取得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购买库存物品等资产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照续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流程

四、单位应当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转回,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账务处理
序号 业务和事项内容 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资产类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1) 形成其他货币资金 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贷:银行存款
——
(2) 发生支付 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支付时 借:在途物品/库存物品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借:事业支出等[实际支付金额]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 余款退回时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的余款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