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1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基本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当“其他结余”科目为贷方余额时,借记“其他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当“其他结余”科目为借方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年末,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根据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结余”科目。
(三)年末,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一)至(二)处理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当本科目为借方余额时,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本科目为贷方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科目。


三、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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