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务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给予的现金折扣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本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三)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享受的现金折扣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